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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聯合早報網訊)綜合媒體報道,國美集團前主席黃光裕被指非法經營內幕交易行賄案今日壹審宣判,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、內幕交易罪、單位行賄罪,三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,罰金6億元,沒收財産2億元。

原北京中關村科技董事長許鍾民因內幕交易、泄露內幕信息罪(從犯)以及單位行賄罪,獲刑三年;黃光裕之妻、原中關村監事杜鵑因內幕交易罪獲刑三年零六個月。國美電器有限公司、北京鵬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因單位行賄罪分別被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和120萬元。

黃光裕等人當庭沒有表示是否上訴。而有辯護律師則認爲這壹判決量刑偏重。

根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訴書,國美公司、鵬房公司、黃光裕的涉罪事實爲:2007年9月至11月,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,非法買賣港幣8.22億余元;2007年4月至9月,黃光裕作爲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(控股)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、董事,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産重組、置換事項期間,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,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.15億余元。至上述資産重組、置換信息公告日,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爲人民幣3.09億余元。此外,2006年至2008年間,黃光裕作爲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爲給兩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,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折合人民幣456萬余元。

此前有媒體援引法律人士指,依據起訴書的內容,黃光裕通過的內幕交易非法收益爲3.09億元人民幣,壹旦法院判決其內幕交易罪成立,按照規定,黃光裕極有可能面臨10億元左右的罰金,黃光裕本人則可能被判處十年或以上的有期徒刑。

國美電器今日高開後震蕩走高,在黃光裕案壹審結果判決公布後沖高至2.37港元後漲幅收窄。截至上午10點37分,國美電器報2.33港元,上漲2.33%,成交6778萬港元。

今年41歲的黃光裕原籍廣東汕頭,2008年被《福布斯》雜志列爲「中國首富」,身家達63億美元。

黃光裕於2008年11月被警方拘押,此後包括商務部前巡視員郭京毅、公安部前部長助理鄭少東、廣東省前政協主席陳紹基、深圳市前市長許宗衡、浙江省前紀委書記王元華等人疑都因涉及此案先後被拘。

4月22日,此案開庭時,黃光裕的辯護律師田文昌采用的策略是,承認指控事實、但否認指控罪名的「無罪」辯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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